为切实加强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,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以及“一岗双责”责任制,将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,4月27日下午,学院领导班子与各系、部、办负责人分别签订了《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》。
廉政责任签订由院党委书记、院长与院副职领导签约,再由院领导分别与其分管系、部、办签约。责任书中明确了责任人的责任目标和责任追究办法,要求责任人对分管部门和人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负全责。张勇书记指出:通过责任书的签订,能够增强各部门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,按照要求认真抓好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,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