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:
根据《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》《(教人厅〔2004〕8号),(以下简称《实施办法》)精神,以及《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》教师司函[2018]12号,接兵团教育局通知,为做好我校2018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名额
2018年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访问学者我校推荐名额为3名。
二、选派条件
政治素质过硬、师德师风高尚、热爱教育事业的在职教师,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,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需求、较好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,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1.已列入我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(年龄不超过40周岁)。
2.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(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)
3.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(年龄不超过45周岁)
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切勿上报,以免浪费指标,耽误时间,影响项目整体工作效率。
三、资助方式
教育部对入选本项目的国内访问学者资助部分培养费,每人每学年资助8000元。
四、申报时间要求
请各学院按照本院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,选择符合条件,有发展潜力、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,并将填写好的《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》(以下简称《推荐表》),电子版1份,纸质版2份)和《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》电子版于2018年4月9日前准时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五、选派学院要切实把项目作为贯彻落实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年)》和《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年)》、加强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、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的重要举措,认真做好访问学者人选的选拔和推荐工作,切实把好选派质量关。为提高录取率,建议访问学者申请人与导师事先进行沟通,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《推荐表》。
录取的访问学者依据《关于印发《石河子大学教师外出进修与学术交流的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》(校办发[2015]12号)实施管理及研修期间费用报销。
六、各接收学校、学科、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和《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》、《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》等信息可以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(
联系人:李勇冠
联系电话:0993-2058621
邮箱:szb@shzu.edu.cn